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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洋县禾香米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8-12
来源:
关于沙洋县禾香米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宜昌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沙洋县禾香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做好沙洋县禾香米业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工作,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日至6月15日对沙洋县禾香米业有限公司2020年5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实地清查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方法:成本法。
二、评估市场价值明细:
1.沙洋县毛李镇瞄集街房屋建筑物5项(住宅、仓库等),主要购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权证号为:沙洋县房权证毛李镇字第12000412-01号,建筑面积1867.25平方米,账面原值2455720.00元,账面净值1709344.83元,评估价值为567374.33元;
2.沙洋县毛李镇瞄集街土地1项,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沙土03052528001-2号,工业用地,面积3604.70平方米,账面原值222538.00元,账面净值166903.5元,评估价值为696608.28元;
3.机器设备账面原值1820131.00元,账面净值58386.93元,评估价值为89740.00元。
以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计评估结果为1353722.61元。
三、评估结论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客观、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对本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即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0日。
凡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评估不实等问题,请来函来电反馈意见,意见反馈单位: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0717-6555788。
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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